南 充 市 司 法 局
对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409号提案答复的函
林波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建议》(第40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基本情况
(一)看守所值班律师情况。根据省司法厅、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经市看守所申请,我局于2015年7月批复设立了南充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市看守所工作站。工作站成立之初,我局安排了三名值班律师轮流在市看守所接待大厅值班, 为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协助申请法律援助。该工作站成立以来,值班律师为在押人员及其近亲属提供法律咨询近百次,为3名经济困难有无亲属的在押人员提供了法律援助。在取得一定工作成效的同时,也确实存在值班律师无独立工作场所、值班律师出勤率不高等工作不足。为保证驻市看守所工作站工作顺利运行,我局已与市看守所进行了多次工作沟通并达成工作共识。目前,市看守所已经在接待大厅旁单独设立了法律援助律师办公室,添置了必要的办公室设施设备,统一了标识标牌,工作站相关制度职责已经上墙公示。我局在值班律师库建立后,将向市看守所派驻市直属律师事务所律师轮流值班。
(二)中级法院值班律师情况。2017年6月12日,我局与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委群工局、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方案》(南司法〔2017〕108号),对在法院派驻值班律师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安排律师在法院信访接待室专门为信访人提供法律咨询解答”。目前,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工作正在筹备中,待法院落实了值班律师工作房间和必要办公设施,我局即派驻值班律师在中级法院值班。
二、下步工作打算
2016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法律援助机构在看守所、人民法院派驻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值班律师工作机制建设,突出协作配合,推动我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建立健全值班律师制度
我局将进一步规范完善我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制度设计,以推动值班律师制度顺利有效落实。一是明确工作职责。看守所值班律师主要工作职责是: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宣传;解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的法律咨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家属的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接受指派、承办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法院值班律师主要工作职责是: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协助法律援助申请;参与法院主持的诉前调解;接受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二是建立值班律师队伍。加强值班律师的选拔配备,通过自愿报名结合综合评估的方式,从全市23家市直属律师事务所在册律师中选取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强、具备一定刑事案件办理经验的律师,成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团队,纳入值班律师库,由市法律援助中心轮流指派负责驻市看守所和市中级法院的律师值班工作。三是加大检查力度。加强对值班律师的业务指导,主动定期听取市看守所、市中级法院对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值班律师工作表现档案,作为值班律师考核依据,同时形成值班律师库进出制度,以切实提高值班律师的工作水平,确保刑事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工作机制建设
制定值班律师在看守所、法院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规定,并公示上墙。根据看守所的工作时间安排和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实际,拟将值班律师在市看守所的工作时间调整为每月第一周和第三周的星期一全天,之后根据看守所的现实法律援助需求,按照方便当事人和法律援助资源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再行调整或增加律师值班时间。法院值班律师工作时间在与中级法院具体协商后确定具体值班模式。
(三)加强工作协作保障
加强与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的工作联系沟通,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协调市看守所和中级法院为值班律师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同时,为进一步调动值班律师工作积极性,提高律师主动参与度,根据《南充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我局拟给予值班律师一定的值班咨询补贴,为值班律师积极顺利履职提供更好的保障。
目前,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在我市还属一项新的服务方式,在无更多有益借鉴的情况下,值班律师制度需要不断地探索改进完善。我局将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商协作,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值班律师制度,确保当事人及时有效获得法律援助,推动我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再次感谢你对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南充市司法局
2017年7月28日
(联系人:邓文丽;联系电话:1389087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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